央广网贵阳11月30日动静(记者 陈屹 王珩)日前,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开庭审理宣判遵义市烧烤摊贩违法添加亚硝酸钠运营烧烤,所发卖烤鸡腿致1人灭亡,7人受伤的“毒鸡腿案”。11月27日,红花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食物添加剂的运营者谭某向烧烤摊从田某保举了“亚硝酸钠”,称此调料能够减色,2014年10月4日,田某按照谭某指导法子,将亚硝酸钠用水稀释后,插手腌制的鸡腿中于次日烧烤出售,导致年仅2岁9个月的马某正在后灭亡,还有马某的亲戚陈某等7人中毒。法院认为,发卖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惩罚金1万元;被告人谭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惩罚金5000元,同时,谭某正在缓刑期间处置食物添加剂的运营勾当。